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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8-1學期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

主旨:有關本校108-1學期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敬請
各單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業於108年5月29日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
修訂通過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士、碩士
、博士)獎助學金要點」及「獎勵外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
(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要點」,將原「菁英博士生
入學獎助學金辦法」及「外國學生菁英博士生入學獎助學
金辦法」分別納入前述要點(如附件一~三)。
二、又「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預計自
108-1學期起擇優補助9月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獎助
名額將併同「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士、碩士、
博士)獎助學金要點」及「獎勵外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
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要點」合併計算,以一個年級
100名為原則,實際名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
三、獲「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之學生
每學期獎助經費為24萬元;本校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每學
期獎助經費為18萬元,由校方及系所經費各支應一半,系
所需提供足額經費方可申請名額;外國博士學位生獎助學
金由校方提供每月15000元(入學後第1學期核給期間秋季
班為當年度9月至次年度1月,春季班為當年度2月至7月

)。
四、申請本獎助學金需檢附歷年成績單(第一學期免附),且自
107-2學期入學後之新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
3.5(含)以上,107-1學期以前舊生每學期須達3(含)以上
。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由指導教授
或系所主管簽章。
五、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需檢附下列相關表件:
(一)申請表(如附件四、五)。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於教務處申請,新生第一學期免附
)。
(三)學生職涯發展與學術研究規劃(108-1學期入學生請加填
本項,外國學生免填)。
(四)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附)。
(五)研究計畫書1份。
六、上述表件請交由系所彙整後,由系所再送各院排序,108-
1學期入學生依排行順位,文學院1名、理學院2名、工學
院3名、管理學院2名、海科院2名與社科院2名將改列為科
技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倘科技部核訂
11名員額,則由工學院修正為2名,以為因應。
七、各院請於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前將排序後名單送本處
教發中心。本處教發中心彙整各院名單,未超過名額則全
數補助(1個年級100名),超過名額則依各院博士名額比例
篩選。核准名單將另行公告。
八、為免影響獎學金發放期程,本案先依108年5月29日107-
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
讀本校(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要點」施行,俟108-
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前揭要點通過後,再公告修正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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