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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資訊】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主旨: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其指定課程辦理原則及相關表件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7日臺教技通字第1090095061號函辦
理。
二、為透過職業訓練之實施,強化青年就業知識與技能,培育
國家重點創新產業人才,促進青年就業,勞動部勞動力發
展署推動「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並增列大專院校為該
計畫訓練單位,鼓勵具訓練能量之大專院校踴躍提出申請

三、另為增進學生跨域能力,教育部鼓勵各校申辦前開課程時
,課程規劃強化產業創新領域之跨域能力,課程內涵並強
化符合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機制(IPAS)職能基準,以輔導
參訓學生考取IPAS證照,加值就業能力。經學校輔導考取
IPAS證照者,由教育部發給學生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
四、請欲申請之系所或單位,填具相關文件後逕向勞動部勞動
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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