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學士學位生申請「EMI修課等級證明書」事項。
主旨: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學士學位生申請「EMI修課等級證明書」事項。
依據: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學士班學生畢業時可依獲得EMI學分數授予「EMI修課等級證明書」,各等級之認證基準請參閱附件一。
二、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試行頒發「EMI修課等級證明書」,提供本學期(112-2)畢業之學士學位生申請。
三、有關EMI課程定義請參閱「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網頁h t t p s : / / b e s t . t w a e a . o r g . t w / q n a -2 . h t m l,本校E M I課程定義如下:
(一)於英語授課課程內,再排除語言類課程(如日文、俄文等)、通識英文、跨院EAP/ESP等課程。
(二)外國語文學系專業課程係屬本校EMI課程。
四、申請時程:與本學期(112-2)畢業之學士學位生辦理離校領取畢業證書時間一致,為113年6月20日至9月9日止。
五、適用對象: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學士學位生。
六、申請方式:
(一)於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後,填寫「EMI修課等級證明書申請表」(如附件二)。申請表可另至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網頁下載https://reurl.cc/YEpLEn。
(二)檢附成績單,以螢光筆畫線註記EMI課程。
(三)自備A4回郵信封,填寫寄件地址、聯絡人電話、貼妥44元掛號郵資。
(四)於上述申請時程內繳交申請單至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
(五)因涉及個人資訊,限本人親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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