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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5學年度車輛停車證(含新生)尚未申請者,請儘速申辦,舊證105年11月1日起失效。

主旨:本校105學年度車輛停車證(含新生)尚未申請者,請儘速申辦,舊證105年11月1日起失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師生同仁。

說明:
一、本校105學年度汽、機車停車證申請將延長至10月31日截止,線上申請網址: http://vehicle.nsysu.edu.tw

二、11月1日起車管小組將至各汽機車停車場內,對於未張貼本年度有效停車證之車輛,執行違規處理措施。

三、請將機車停車證貼於機車前方明顯處,汽車停車證請放置(貼)於前擋風玻璃明顯處,未貼(置)於明顯處者,以違規處理。

四、請詳閱各種停車證之用證須知(停車證背後說明),依指定位置停放車輛。停車場僅供停車用,不負保管責任,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以免遺失或遭竊。

五、重申本校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下:
(一)未依規定停放劃線停車位,經開立違規單或拖吊者,應按本校車輛管理辦法繳費。
(二)停車證僅限本人所申請之車輛使用,請勿借予他人或變更仿冒,否則沒收不再補發,並追究責任。
(三)無合格停車證(包含失效、未辦停車證、未將停車證貼於車輛明顯處者)之車輛,停放於收費停車場外均屬違規。本校105學年度車輛停車證(含新生)尚未申請者,請儘速補申辦,舊證自11月1日起失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師生同仁。

承辦人:葉再枝  2382
電子信箱:s87720az@ms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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