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材光系108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審查、面試評分標準原則
※成績之計算為:資料審查成績佔50%、面試(個別面談)成績佔50%,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審查評分標準:
自傳(含個人簡介、讀書計畫、生涯規劃等)、大學歷年成績單、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已發表或參與之學術研究報告。
二、面試評分標準:
專業知識、口頭報告能力、臨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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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之計算為:資料審查成績佔50%、面試(個別面談)成績佔50%,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審查評分標準:
自傳(含個人簡介、讀書計畫、生涯規劃等)、大學歷年成績單、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已發表或參與之學術研究報告。
二、面試評分標準:
專業知識、口頭報告能力、臨場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