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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材光系108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審查、面試評分標準原則

國立中山大學材光系108學年度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審查、面試評分標準原則

※成績之計算為:資料審查成績佔50%、面試(個別面談)成績佔50%,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審查評分標準:

    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自傳(含詳細學經歷)碩士論文、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二、面試評分標準:

    專業知識、口頭報告能力、臨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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