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學期碩士班(含碩專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相關事宜
轉教務處書函摘要
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自108年8月1日(星期四)至9日(星期五)期間受理。
一、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如參考資料。
二、學生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即日起可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網頁下載或逕至註冊課務組領填申請書(含志願表)。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含志願表)於申請期間內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
(三)於期限前(8/9)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系所審查程序:
(一)收到學生申請資料後,請確認申請書是否經註冊課務組填具學業成績。
(二)請召開系務(所務、學位學程)相關會議審查,並請將審查結果填註於學生申請書上,連同會議紀錄,送院長簽章後,於8月30日(星期五)前擲交本處註冊課務組。
四、本次新增措施:學生得選填至多三個志願,申請資料分別送系所審查,教務處依系所審查結果及學生志願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通過者自108年度第1學期開始逕修讀博士學位。
除上述外,材光系逕修讀博士學位應附之審查資料-
1、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可免上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2、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
3、自傳(含詳細學經歷)。
4、碩士論文。(1)應屆畢業生經指導教授簽證後,得以碩士論文初稿替代。(2)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替代。(3)以同等學力報考或無碩士論文者,請上傳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
5、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著作、發明(圖說)、工作經驗…等】。
6、彌封推薦信二封(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規定)。
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
http://oaa.nsysu.edu.tw/p/406-1003-19668,r724.php?Lang=zh-tw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http://oaa.nsysu.edu.tw/p/406-1003-20377,r723.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