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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公告】非洲豬瘟防疫宣導

主旨: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為防堵非洲豬瘟
疫情入侵及強化國人非洲豬瘟防疫意識,請轉知學生、職
員、教師及相關人員等廣為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11月19日臺教綜(五)字第1080165122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本(108)年11月7日防
檢二字第1081482501號函辦理。
二、截至本(108)年11月12日止,亞洲地區計有中國大陸、蒙
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緬甸、菲律賓、韓國、
東帝汶等10國有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另非洲地區亦有31國
、歐洲地區計19國有相關疫情。因應鄰近亞洲地區非洲豬
瘟疫情延燒,考量本病入侵管道眾多,須提升全民防疫意
識,共同防堵疾病於境外。
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旅客違規攜帶
肉類製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
下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
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四、 請協助利用各項管道,如課程或活動、夜間補校、成人
教育班及新住民學習中心等,於上課時進行口頭宣導入境
旅客檢疫規定,該局提供宣導單張(如附件,QR code可下
載「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
),電子檔請逕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宣導資料
/平面文宣/「108-11-12:出國必看不買清單」項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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