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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資訊】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教職員工生自中港澳入境且配合實施14天居家檢疫者,假別計算

主旨:函轉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教職員
工生自中港澳入境且配合實施14天居家檢疫者,其假別計
算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1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014833號函
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佈公告辦理。
二、自109年2月6日起,中港澳地區入境且配合實施14天居家
檢疫者,其假別計算依身份別說明如下:
(一)自中港澳入境之學生:有「中港澳」旅遊史(含轉機)需
居家檢疫14天,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公立學校教師:有「中港澳」旅遊史(含轉機),需居家
檢疫14天,但有申請獲准至港澳入境者,需自主健康管
理14天。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居
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其他特殊狀況依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
,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三)公立學校職員工: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 關規
定辦理。
三、相關疑問及聯繫窗口:教職員請洽詢人事室(校內分機
: 2 0 4 6 ) ; 學生請洽詢學務處生輔組( 校內分機
: 2 9 0 8 ) 。
四、有關未來疫情狀況、疫區範圍及健康管理措施,請隨時參
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最新發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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