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
主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27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44994號函辦
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
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
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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