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函轉教育部有關「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案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
」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31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47845號函辦理
。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
25日宣布對於公眾集會活動之規範,併同教育部對於各校
教學與校園環境防疫措施之規定,請於舉辦各活動前(含
畢業典禮),確依下列原則評估並配合辦理:
(一)校園集會活動參加人數應有所限制。凡室內超過100人
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的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
低社區感染的風險。
(二)室內100人以下、室外500人以下的集會活動,應依據以
下6項指標先行評估,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
,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惟當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疫情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則應
依指揮中心指示辦理。評估指標臚列如下:
1、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能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者
,風險較低,如掌握所有參加者之流行地區旅遊史、
確診病例接觸史,以及進入活動前先進行症狀評估及
體溫量測。
2、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室外活動風險較低;通風
換氣良好或可開窗通風的室內空間風險其次;至於密
閉室內空間則風險最高。
3、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彼此能保持至少
1公尺距離者,風險較低,原則上距離越近風險越高
。
4、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為固定位
置風險較低,不固定位置風險較高。
5、活動持續時間:原則上時間越長風險越高。
6、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可落實者風
險較低,不能落實者風險較高。
三、學校針對100人以上大班授課,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
課方式,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針對通風不
佳課室、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也需優
先改善;另校園餐廳應保持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良好。
四、另有關集會活動前、後應進行事項,請各校參考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4日發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
)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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