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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08學年度暑期課程開課事宜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 書函

主旨:108學年度暑期課程開課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
照。
說明:
一、暑期開課系統登錄,請於5月6日(三)上午9時起至5月20日
( 三) 下午5 時止, 至本校教務處開課系統
http://selcrs.nsysu.edu.tw/open_crs/登錄;課程請
於備註欄位說明上課起迄日期及是否同意準大學生修課。
二、自104學年度起,本校暑期課程分為二類課程。暑期第二
類課程須專簽核准後始得開設。第二類課程之授課教師不
支領暑期授課鐘點費者,該課程學生得免繳交學分費,但
下列學生須依本校學雜費徵收標準繳交學分費。
(一)學士班延修生之選修課程。
(二)碩博士班學生選修研究所課程。
(三)他校學生選修需繳費之跨校選修課程。
(四)修習教育學程學生選修教育學程相關課程。
三、104學年度起教師可選擇是否支領暑期班教師授課鐘點費
。暑期班授課教師不支領暑期授課鐘點費者,其授課時數
得計入教師次學年度之基本授課時數計算,並依本校「教
師授課鐘點核計準則」之規定採計教師超支鐘點時數。
四、課程登錄方式比照一般學期辦理,登錄完成後,請於列印
選項點選「列印暑期課表」及「暑期系所課程時數鐘點確
認表」,加蓋開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章戳後,於5月22日(五
)前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開課系統關閉後,如需異動資
料,請填寫「課表異動申請單」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更改

五、各系所擬開設暑期課程預定於5月28日(四)於選課系統公
告開放查詢;6月8日(一)至7月6日(一)下午23時前接受學
生上網登記加選選課繳費,繳費截止期限為7月8日(五)下
午15時30分止。
六、本學年度暑期班上課時間:自109年7月13日(一)至8月
21日(五)止,以6週為原則;每一學分授課需滿18小時(含
考試),實驗(習)至少以36小時為原則。經教務長簽准採
密集上課之暑期班課程,其上課週數不受6週之限制,惟
應確保教學品質。
七、暑期課程請依學生需求進行規劃,並不以補修課程為限
,但仍應符合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準則」第四條:專
任教師寒暑假期間開課以4學分為限之規定。
八、檢附本校「108學年度暑期課程作業日程表」及「暑期開
班授課規定要點」(分如附件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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