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資訊】函轉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之規定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
疫補償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之規定,請轉知所屬,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2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88953號函
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公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
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條文及修
正總說明(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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