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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資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重大違失事件作業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重大違失事件作業要點」自
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4日臺教綜(三)字第1090098031號函
辦理,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1份。
二、對於涉及重大違失事件之處理及相關人員之責任追究,相
關法規(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
懲戒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業有相關規範,爰停止適用
旨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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