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 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表注意事項
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
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表注意事項
請詳細閱讀本注意事項、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相關規定及所附之相關條款,避免觸法。
<>一、申請學位考試程序: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一律以網路申請,由「學位考試申請系統」(http://selcrs.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asp)進入,並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之相關表格及歷年成績單。
-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5 ~ 9人(至少一名校外委員)】由指導教授決定,指導教授可擔任口試委員,但不可擔任召集人。
- 學位考試考試委員的職稱要確認,其他規定請依本校之規定辦理。
- 系辦E-mail資料,請依下列程序處理:
- 口試委員若不是本系之教授者,請將口試人員資料各別鍵入邀請函(直接由範例修改)並回傳,不必列印出來,由系辦列印並直接放入各位四樓的學生信箱,請自行裝入本系小信封內與論文一起寄給口試委員。若口試委員需本系聘書另請告知。
- 請先至系辦確認是否已有外校口試委員資料,若無,則務必E-mail給外校口試委員「外校口試委員經費調查表」(相同之外校委員則由一位學生處理),以便支付交通費,請確認委員是否將資料回傳。
PS:E-mail給外校口試委員時,請副本給指導教授。
- 在申請表左下角用鉛筆註明大約口試時間,請於確定口試時間前一星期電詢口試委員當天口試自行開車到本校之車號,至會議室自取「車輛停車證申請書」申請貴賓停車證,並寄給口試委員。
- 系辦會將當天畢業口試的成績通知單、審定書等資料交予指導教授。
- 可預先到系辦公室陳秀玉小姐登記,預借口試之教室及一些相關器材。
儘快(口試前兩星期前)將系辦所需之電子檔回傳給我並將下列紙本資料繳至系辦:
(截止日:109年12月31日前)
- 畢業學位考試申請表。
- 歷年成績單(含通過英文門檻證明)。
- 選課紀錄(若當學期有選課,需上滿18週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 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通知書(論文題目是當初通過博士論文研究計畫審查的題目)。
- SCI期刊論文已被接受或發表之證明(雙面列印)。
- 105學年度入學者,需在研究所書報討論課程給與博士論文相關之專題演講(附證明)。
材光系系辦
1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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