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防治措施
主旨: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
項防治措施,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以維護教職員
工生健康,請查照。
說明:
一、函轉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 0 9 年9 月2 日衛授疾字第
1 0 9 0 4 0 1 1 5 3 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
流感疫情雖尚處低點,惟學生與幼兒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
及高風險族群,且近日已陸續開學,亦增加校園流感群聚
發生之風險,爰請依旨揭指引確實執行相關防疫措施。說
明如下: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對流感防
範的警覺性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
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
時應佩戴口罩,口罩如有髒汙,應勤加更換;打噴嚏
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
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的距離。
2、維持健康生活形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均衡飲食
,提升自身免疫力。
3、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
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
,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
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4、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
吸道傳染疾病傳播。
5、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
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
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
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
治療的黃金時間。
6、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相關資訊
( 含旨揭指引) , 可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
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
/下載運用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
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
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
之了解與重視。
(二)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教室應維持適當通風,至少開一扇窗且窗縫至少一個
拳頭寬、學生左右座距間至少有一個人寬。
2、應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如有需要,進行全面
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3、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
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
群聚感染情形,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配合進行疫情
調查,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
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三、檢附「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流感群聚防治指引」、「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
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
「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
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