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端截至9月21日仍未繳清本學期(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請務必於9月28日(星期一)前繳交,逾期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以退學處理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 書函
主旨:台端截至9月21日仍未繳清本學期(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
雜費,請務必於9月28日(星期一)前繳交,逾期新生取消
入學資格,舊生以退學處理,特函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2項第2款規定
辦理。
二、若有急難需救助者,可向本校學務處申請「弱勢學生助學
」補助;相關資訊請至學務處網站查詢。
三、台端若另有生涯規劃不就讀本校,亦請以書面或mail註明
學號、姓名後回覆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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