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9學年度車輛停車證(含新生)尚未申請或未領取者,請儘速申領,自109年11月1日起108學年度車證將失效
主旨:本校109學年度車輛停車證(含新生)尚未申請或未領取者
,請儘速申領,自109年11月1日起108學年度車證將失效
,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本校109年8月10日中總字第1090900977號函諒達。
二、自109年8月10日起開放申辦109學年度校園汽機車停車證
,尚未申領車證之教職員工,請儘速申領,無證車輛限停
來賓停車場,違者將依規定逕行取締。
三、請有校園停車需求而尚未申辦領取停車證之師生同仁請儘
速申辦,網址: https://vehicle.nsysu.edu.tw/ (登入
帳密\線上申辦車證)(附件1-申請車證使用手冊)。
四、各單位所邀請之貴賓、參加各類研討會及會議之貴賓及施
工廠商等車輛(如未辦理本校當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凡未
張貼109學年度車證之車輛,限停放本校來賓停車場,並
依該停車場收費費率收費(附件2-來賓汽機車停車場地圖
)。
五、約用人員(文學院及海洋科學學院區域上班之約用人員除
外)、學生、 校外外賓、廠商、推廣教育班學員等身分
人員之汽車,請依規定停放海堤停車場。
六、停車場若車位已滿,請將車輛移至其他鄰近停車場停放
,勿違規停放於人行道、通道、紅線及網狀線等處所停車
。
七、汽機車共用停車格,機車可停放時段為晚上8時至隔日早
上7時止,其餘時段禁止機車停放(附件3-汽機車共用停
車位)。
八、違返上述說明第四點至第七點者,逕行取締(車輛開立違
規單或拖吊)。
九、為保障夜晚校園安全,午夜12時至清晨4時西子灣大門執
行進入校園車輛之管制,進入校園之車輛(含汽、機車
)應按規定張貼年度有效通行證(或出示本校教職員生證
件)始得進入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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