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資訊】函轉文化部「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一案
主旨:函轉文化部「考古遺址發掘資格條件審查辦法」第4條、
第8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2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27697號函及
文化部110年2月25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030017532號函辦
理。
二、檢附旨揭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
照表勘誤表各1份。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