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因應經濟部於110年2月25日起公告調整高雄地區水情燈號為減壓供水黃燈,請落實配合各項限水措施
主旨:因應經濟部於110年2月25日起公告調整高雄地區水情燈號
為減壓供水黃燈,請落實配合各項限水措施,敬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25848A號函辦理
。
公告事項:
一、依高雄地區水情燈號及各階段限水措施說明如下:停供管
轄噴水池、澆灌、沖洗外牆、街道及水溝等非急需或非必
要用水。
二、請依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
明)」,調整學校用水方式及加強節水教育宣導,並配合
經濟部水利署
(https://www.wra.gov.tw/Default.aspx)限水措施及注
意水情等事宜。
三、配合防疫需要,防疫洗手等衛生所需用水不受限制,請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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