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函轉教育部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請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
主旨:函轉教育部因應全國COVID-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請配合
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69231號函、
110年5月25日教育部通報及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疫工作小組110年5月27日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本校防疫工作小
組依據國內5月14日至5月27日二週的每日確診病例數、校
正回歸數、每日發病數等數據為基礎,參酌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相關訊息及專家學者的意見,決議本校繼續實施
遠距教學至110年6月25日止。
三、為降低校園群聚感染之風險,請配合強化並落實三級防疫
相關配套措施重點如下:
(一)進入學校全程佩戴口罩:教職員工生進入學校以全程佩
戴口罩為原則,如用餐、體育課及學生有特殊情況者等
例外。
(二)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1、學校校園即日起停止對外開放。
2、學校所屬下列場館,亦應關閉:
(1)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
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
(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
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
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2)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
、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
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
所。
(三)線上學習相關措施:
1、學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
設備,協助教師所需之線上學習設備、網路及學習課
程資源。
2、學校盤點校內資訊設備並備妥相關所需設備,提供缺
乏資訊設備(如平板、筆電、行動網卡)的師生借用
,並以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
3、學校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
校或居家線上教學,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
學方式,並善用各項數位學習工具及影片等資源。有
下列情形者,應以居家線上教學為優先考量: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
居家檢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4、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
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
數。
5、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
理,適時給予輔導和協助,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6、學生如有特殊學習需求,無法透過遠端學習時,經學
校評估課程的必要性、學生的防疫安全下,得提供學
生到校學習之協助,並學校應妥適調整學生班級,並
依「『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
」規定,落實安全室內社交距離(如採梅花座),保
持通風良好,以及提高環境清潔消毒頻率等各項防疫
措施,並全程佩戴口罩。
7、5月29日以後,學校如因應疫情規劃調整授課方式
,包括停止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得依本部
109年4月2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61444號規定,由學
校督導辦理,即可實施,無須報送本部同意。
(四)實習/課程相關措施:
1、實驗課程:實驗課原則改採線上/遠距教學方式或其
他替代教學方式,但如實務上如無法用線上授課方式
進行,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需進行實驗,經學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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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課程的必要性、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驗場域防疫
管理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下予以協
助。
2、一般實習課程:校內外各類實習課程原則改採線上或
其他替代教學方式。但如實務上無法用線上授課方式
進行,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擬繼續實習,仍希望續
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所評估實習課程的
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習場所環境安全
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繼續實習。
3、醫事類實習課程:
(1)醫學生:經徵詢各醫學系表示,實習醫學生即將成
為正式醫師,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仍應到院實習
(於照顧病人中學習)。若有院內感染疑慮之實習
醫院,應彈性調整實習地點或實習方式,其餘實習
醫院如均已進行院區保全之篩檢,仍可正常進行臨
床實習。另醫院應給予足夠的個人防護物資,並給
予足夠指導,不得安排到風險單位實習(例如:收
治確診病人的單位、急診室、室內室外篩檢站等
)」。
(2)其他醫事類科學生:其他各醫事類科的實習課程原
則改採虛擬或其他方式替代。但如個別學生基於學
習需求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
所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
該實習場所的醫療量能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
重學生意願。
(3)另依109年12月教育部與考選部、各醫事相關校系
及學會共同商定的「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當教學
醫院停止實習時,實習課程授課方式宜有彈性的處
理方式,得以一定比率內採虛擬(線上、視訊、直
播)或其他(模擬教室、業師或臨床教師到校)等
方式,替代實體臨床授課。
(五)招生考試相關措施:
1、學校於6月底前辦理之進修學士班、碩博班、轉學、
學士後等班別招生考試,評量項目若採實體面試、筆
試或實作者,建議可調整評量方式(如實體面試改為
視訊面試)、變更評量項目(如筆試或面試改為書審
)或延後至7月以後擇期辦理等替代作法,以降低考
生群聚染疫風險,並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
2、學校經評估改採替代作法進行招生考試者,務請重新
公告及修正簡章,並確實通知已報名考生,以確保考
生應試權益;已報名考生如因故無法參加者,請審酌
辦理作業成本,退還全部或部分費用。
(六)注意學生健康狀況及動向:
1、學校啟動遠距教學後,仍需關懷學生身心健康,提醒
學生每日要量測體溫;同時掌握學生動向,向學生宣
導避免出入人多擁擠場所、聚會、旅遊或其他集會活
動,並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一旦外出就需誠實
記錄,以利日後可能需配合疫調使用,以免造成校園
或社區防疫破口。
2、以通訊軟體向師生宣導防疫措施:請學校提醒師生避
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
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七)減少學生不必要的移動及校園防疫措施:
1、將實體課程調整為線上教學,並非全面停課,因此
,為減少區域間的非必要移動,校內住宿學生如仍想
住宿舍,不應強制其返家,並請依本部109年4月22日
通函「大專校院住宿防疫指引」規定,落實門禁管制
、體溫測量、專人關懷、衛教宣導、防疫物資補充、
定期消毒、維持通風、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等相
關健康管理措施。
2、如發現校內住宿學生有通報、疑似或待採檢個案,請
學校依本部「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
綱要」及校內防疫計畫,並請示地方衛政單位確認後
,啟動學校備用的隔離宿舍提供入住或等待採檢結果
,不能混居或入班上課,做好課程教學、宿舍管理等
相關校園分流。
(八)畢業典禮、畢業旅行、校外教學等活動辦理原則:前述
活動應延後或暫停辦理;畢業典禮若需辦理,建議採線
上轉播方式辦理。
四、另請仍應持續依據指揮中心所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措施辦
理。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
1、課程學習:公立大學洽溫雅嵐小姐(02)7736-
5901、私立大學洽賴鵬聖先生(02)7736-5891。
2、醫事類實習:周君儀小姐(02)7736-5790。
3、校園防疫及住宿: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
1、課程學習:高秋香小姐(02)7736-5862。
2、醫事類實習:林宸宇小姐(02)7736-6797。
3、校園防疫及住宿: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三)遠距資訊設備:資訊及科技教育司(02)7712-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