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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學金】華宏新技碩士生2022年產學獎學金申請訊息

主旨:檢送華宏新技碩士生2022年產學獎學金申請訊息。
說明:
一、 為使系所與華宏新技間產學合作更加緊密,並使學生能減少工讀時間,特設立產學獎學金。產學合作面貌多樣,本於培育、合作本意,相關審查委由系所處理,使獎金能適得其人
二、 產學獎學金申請規定:。
1. 申請資格:全職在學碩士班日間部一年級學生。需參與華宏新技與中山材光所間相關產學合作案。
2. 名額、金額:2~5名,總金額50萬元。
受獎學生於碩士二年級開學後,檢附在學證明次月起,分2學期發放。
獎金以華立集團名義提供。
3. 申請時間:2022年6月30日以前。
4. 申請方式和審查:系所自訂審查方式,並通知初審通過學生準備文件。
初審通過學生須填寫『華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學獎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於複審前交至系所辦公室。
系所與華宏新技代表進行複審,並確認錄取名單
5. 獎學金權利及義務說明:
i.經審查獲獎學生(以下稱「獎助生」,需按規定繳交領取獎學金之金融帳戶和相關證件資料,否則視同放棄。
ii.獎學金支領程序按學校發放規定。
iii.獎學金發放時,獎助生仍須為原申請之校系在校生,若不符合即失去資格。
iv.需持續參與本公司與系所間的產學合作案。
6. 獎學金權利解除條件:
獎助生發生以下事由時,本公司得提前終止並解除其所有獎助權利,該獎助生應一次返還其所領之獎助金總額:
i.有轉學、休學、退學。
ii.於就學期間違反法律或校規、行為有違善良風俗、不參與正常教學活動,或行為有妨礙本公司聲譽或校譽之虞,經勸戒後仍未改善者。
iii.獎助生提供之相關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
iv.洩露其所接觸或知悉有關本公司企業內部機密資訊。
7. 違約罰則:
獎助生拒絕參與產學合作案或未經本公司同意於領取獎學金期間變更研究主題,經系所確認後,獎助生應一次返還所領之獎助金總額。
8. 本公司對獎學金之相關規定具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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