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112學年度碩士班考試第二階段面試評分標準原則
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
112學年度碩士班考試第二階段面試評分標準原則
※第二階段面試成績之計算為:
(1)自傳審查:佔面試成績20%
(2)面試(個別面談):佔面試成績80%
面試評分標準:(考生面試時間表另行公告)
採考生個人面試之方式進行,每位考生約7分鐘,委員針對考生專業知識、口頭報告能力、臨場反應做評分標準。
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公告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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