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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5-1「獎勵優秀本國及外國學生(含僑生、陸生及港澳生)」就讀博士班獎助學金申請

(申請相關問題請洽: 教務處教務長辦公室 郭玉雲小姐 #2111)

一、 網路表單填寫。

二、 115/09/07(一)17:00繳交以下文件至系辦:

()本國新生(博一上):

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規劃)

2.研究計畫書一份。

3.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國科會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4.著作資料(Excel請以電子郵件回覆hchsu623@mail.nsysu.edu.tw)

註:有列出發表文章者,請務必列出文章所有作者,並且註明通訊作者。

5.指導教授配合款欄位資料(申請國科博者除外)

()本國在校生+菁英博/教育博(博一下、博二、博三):

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規劃)

2.歷年成績單。

3.研究計畫書一份。

4.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國科會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5. 著作資料(Excel請以電子郵件回覆hchsu623@mail.nsysu.edu.tw)

註:有列出發表文章者,請務必列出文章所有作者,並且註明通訊作者。

6.指導教授配合款欄位資料。

7.學業平均成績(GPA)未達3.5以上者,請指導教授於申請表之推薦理由欄詳述說明仍推薦該生續領之原因。

8.學生已完成修課而無法提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者,須附免修課說明

(三)本國在校生+國科博(博一下、博二、博三):

1.無須繳交申請表

2.中文歷年成績單。

3.學業研究表現成果報告

4.學業平均成績(GPA)未達3.5以上者,須附指導教授簽章之 推薦該生續領說明函。

5.學生已完成修課而無法提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者,須附免修課說明

 ()本國在校生(博四):

須符合下列其一申請條件,得延長至第八學期止: 1. 已獲國科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千里馬計畫等)補助  2. 以第一作者且以本校名稱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刊登於SCIE、SSCI、AHCI等期刊,且論文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ournal Impact Factor (JIF)獲JCI排名為該學門領域前25%者。(適用發表期間:2023–2025)

1.申請表一份。

2.佐證資料:

  • 已獲國科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補助(如千里馬計畫等)者: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核定補助公文(或其他核定證明文件)。
  • 符合論文發表資格者:

(1)已刊登之論文全文或期刊登錄接受函。

(2)2025年期刊排名證明文件。

3.指導教授配合款欄位資料

  • 菁英博或教育博都須填
  • 國科博申請條件若為 1.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免填,但申請條件為2.符合論文發表資格者須填
  • 配合款欄位只有菁英博可以選是正常的

4. 學業平均成績(GPA)未達3.5以上者,須附指導教授簽章之 推薦該生續領說明函

5.學生已完成修課而無法提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者,須附免修課說明

三、注意事項:

  1.獎助學金請領限制: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含留職停薪者)。

2.錄取當學年度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3.已領取退休俸或經系所審查不符資格者。

4.曾就讀本校博士班且領取本獎學金者。

(二)博士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銷其受獎資格,自次月起終止本獎助學金,且不得恢復。

1.休學、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

2.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3.經系所相關會議議決取銷受獎資格者。

4.受獎助生於受獎助期間違反本校校規,受申誡以上處分者。

2.受獎助生於受獎助期間,若經系所或教師認定學習情形不佳,並經系所相關會議決議,得取消其受獎資格。

3.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務必詳閱獎學金要點文件,申請資料請填寫完整,將以Email為主要通知管道聯繫學生,請留意電子信箱。

4.請詳閱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獎助學金要點」、「獎勵外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獎助學金要點」、「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西灣僑星獎助學金要點」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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