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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公告】110-1碩士論文初稿通知

110學年度第1學期

碩士班前瞻班同學繳交初稿注意事項

碩士班本學期畢業生請於1101115,初稿(雙面列印)指導教授簽認,繳至系辦公室彙總,送本系研究委員會審查,逾期以放棄當學期畢業資格論。

論文初稿格式以本校「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為藍本(依論文格式規範製作,同學們可互相檢查),可自教務處網頁本系網頁(https://moes.nsysu.edu.tw/app/index.php) ®「學生專區」®「表單下載」®「表格專區」以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擷取,封面加註初稿」及「學號

備註:

1(1) 依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前瞻碩士生本碩士班研究生須於入學後二學年內,修畢 24 學分(含)以上一般課程

(不含「書報討論」)與 4 學分(含)以上「書報討論」課程。「專題研究」課程至多 3 學分可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24 學分)。
(2)
依本系「前瞻應用材料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109學年度入學之碩士生須於畢業前修畢24 學分(含)以上一般課程與4 學分(含)以上「書報討論」課程。

2、畢業生可事先與指導教授討論畢業口試委員的名單至少一名外系所委員),以便通過初稿審查後,系辦將E-mail學位考試相關資料至應屆畢業生學號信箱,屆時即可上網申請畢業論文口試。

陳秀玉1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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