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該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轉研發處來書函
主旨: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該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 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國科會113年11月1日科會綜字第113007625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第十六點修正處為新增第四款,要求申請研究計 畫之學生,應於學校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 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送本校研發處備查。
三、循往例國科會約於每年度12月底公告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 助作業,敬請公告周知所屬學生,欲申請計畫補助者,應 於114年度1月底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 練。
四、檢附國科會來函電子檔、修正法規、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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