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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國立中山大學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1223

發文字號:中教字第1140701484

主旨: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本(114-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時間:115112(星期一)至223日(星期一)止。

    請至畢業離校程序系統辦理相關手續, 網址 h t t p s : / / w e b 7 0 . n s y s u . e d u . t w / g r a d u a t e /

二、以下期間無法核發畢業證書,請已符合畢業規定的同學,另擇期辦理畢業離校及領證事宜:

     ()116日(星期五)至119日(星期一):本校支援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辦理學科能力測驗。

    ()26日(星期五):辦理本校碩士班招生考試。

    ()216日(星期一)至220日(星期五):農曆春節假期。

三、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詳如附件一。

四、提醒自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畢業應符合下列至少一項「國際或跨域學習」條件:

       () 國際學習:出國交換或研修至少一學期或完成所屬學系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課程至少2學分或國外研修計畫(學習時數至少36小時)。

     () 跨域學習:取得本校或他校一個輔系、雙主修或教育學程或本校開設之微學程、整合學程 (含個人化學程)或跨系所專業學程。

     ()以上「國際學習」及「跨領域學分學程」畢業條件,可至「學士班畢業檢核系統」查詢完成情形,系統網址https://selcrs.nsysu.edu.tw/gadchk/

五、依據國家圖書館規定,研究生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者需填具《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如附件二、三),

    經以下人員簽名並檢附延後公開之證明文件,以「夾附」方式(勿裝訂)置於紙本論文內,一併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離校。

      ()113學年度()以前申請學位考試者:需經研究生本人、指導教授簽名及系所審議單位蓋章(如附件二)。

      ()114學年度起申請學位考試者:需經研究生本人、指導教授、全體考試委員簽名及系所審議單位蓋章(如附件三)。

六、畢業生完成離校並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教務處將於次二個月月底前寄送中文數位證書至學生所登錄之電子信箱,數位學位證書可視用途及對象與紙本證書搭配運用。

    如於取得紙本證書二個月後仍未收到數位證書,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謝秀雯或朱麗安小姐,相關說明如附件四。

七、若修業年限於本學期屆滿仍無法畢業者,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令退學,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須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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