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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校研究獎勵】115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跨校研究獎勵」,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7日止截止收件

主旨:115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跨校研究獎勵」,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7日止截止收件,敬請轉知所屬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臺綜大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後研究員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高階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參加跨校研究獎勵申請。
三、本獎勵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及國立中正大學)各校已註冊具學籍之博士班學生及其指導教授與系統內共同列名教授,或正式聘任之博士後研究員及其計畫主持人與系統內共同列名教授。
(二)獎勵項目: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之研究成果,須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之期間發表(或接受發表)於 Scopus 或 Web of Science 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 Q1優先推薦)。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員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並需由指導教授(或計畫主持人)及系統內教師共同列名於該篇作者群中。
(四)相關獎助規定:
1、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參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視年度經費彈性調整。
2、獎勵金由指導教授(或計畫主持人)、系統內共同列名教授及博士班學生或博士後研究員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3、每位博士班學生或博士後研究員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4、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計畫主持人)、系統內共同列名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四、檢送旨揭獎勵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8月7日將申請表(含相關佐證資料)紙本一份送研發處承辦人,另請將前述資料製作成一份PDF檔案於期限前寄達承辦人信箱(hueichun@mail. nsysu.edu.tw,分機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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