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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

校友會插秧計畫獎助學金辦法

99年3月24日 本系98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訂定

99624 本系98學年度第10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宗旨

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回饋材料與光電科學學系(以下簡稱母系)之栽培以及照顧母系經濟弱勢之在校生,鼓勵其安心向學,並彰顯教育的正面意義,特訂定本獎助學金辦法。

二、 申請資格

大學部、碩士班一年級具正式學籍且在學制內之學生。

三、 申請檢附文件

(一) 戶籍謄本。

(二) 該學年第一、二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或通知單影印本。

(三) 上年度家庭年收所得收入憑單。

(四) 校友會插秧計畫獎助學金申請書。(如附件)

(五) 其他有助於審核之文件

四、 申請期限

每年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提出申請。(依公告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

五、 評選方式

由本會授權母系系主任召集成立審查委員會(含系友會代表一人),進行實地訪視與書面資料審查評選。

六、 獎助學金之名額及金額

申請名額依本會每年之預算規劃,核予定額人數;申請人數超出定額時,由審查委員會依申請者就學年級、家庭年收入決定獎助名單。

附註:為讓此計畫在資源有限下,能源遠流長幫助更多人,盼望無息無擔保預支就學費用的同學,就業後能夠在十年內依能力分期捐回所預支之就學費用,讓此插秧計畫能永續發展,而且能讓這項資源再支付到更多需要照顧的學弟妹們手中。

七、 本辦法由本會授權母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